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杨琪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赡养人负有哪些赡养义务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5-05-08 14:32)    点击:148

赡养人负有哪些赡养义务

  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的赡养义务是指“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以及“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经济上供养是指要为老年人提供必要的衣、食、住、行的条件。与子女生活在一起的老年人,子女应该保证老年人暖衣饱食、营养充足。有条件的可以为老年人单独安排一定住房,没有条件的也要为老年人妥善安排一个住处。对于不能或不愿与子女生活在一起的老年人,子女应根据老年人实际需要和自己的负担能力,为老年人提供必要的赡养费用。

  生活上照料是指帮助老年人解决日常生活中的一些困难。老年人年迈体衰,力所不能及,生活上需要多方面的帮助。

  精神上慰藉是指满足老年人精神上、心理上的需求。随着年事增高,老年人企盼能经常与家人团聚,尽享天伦之乐,经常得到子女的关怀、问寒问暖,经常能够与子女聊聊天、叙叙家常,同时老年人也渴望继续得到尊重,能够为家中大事提供意见。

  除了上述三方面,子女还应满足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杨琪律师提供“婚姻家庭  人身损害  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杨琪律师,杨琪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杨琪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5682846336,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杨琪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兰州律师 | 兰州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杨琪律师主页,您是第25841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