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杨琪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申请安居房需要哪些条件?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6-03-09 13:31)    点击:88

申请安居房需要哪些条件?

  购买安居型商品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申请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列为共同申请人,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

  2、申请人参加本市医疗保险累计缴费5年以上,或者申请人依照地区《人才认定办法》经认定为人才且参加本市医疗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在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自有住房;

  4、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申请人为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可以个人名义申请购买一居室安居型商品房。

  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曾经离婚的,离婚前其原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但在离婚后归其原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所有,且离婚时间距申请受理日不满5年的,不得申购。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杨琪律师提供“婚姻家庭  人身损害  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杨琪律师,杨琪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杨琪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5682846336,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杨琪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兰州律师 | 兰州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杨琪律师主页,您是第25841位访客